人物名称:姚子明
出生地址:山东省费县
出生日期:1956年
行业类别:雕塑工艺
荣誉称号: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
工美职称:高级工艺美术师
代表作品:《八仙居砚》、《四爱组合》、《福禄寿三星》、《财源滚滚》、《独步天下》、《吉祥如意六组合文具·博古瓶》、《十八罗汉》、《金星石函砚》
姚子明,字玉亮,号蒙山砚人,山东费县,从事制砚艺术至今。四十年来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从而对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工艺美术及砚雕事业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感悟,在砚雕艺术创作方面吸取了全国各地不同的刀法,再结合自己多年的经验,作品在文化内涵、传统技艺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对金星砚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2011年10月26日,为促进两地传承文化艺术交流,应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邀请,山东省文化厅委派赴澳门艺术交流,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卢家大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金星砚非遗讲课和展演,并举行了多场工作坊,传授技艺,港、澳、台、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地区学生160多人。艺术成就多被录入《中外名人辞典》、《中国人才辞典》、《中华英才大典》、《世界优秀专家人生辞典》及《地方史志》等大型典籍和志书中。
近年来,多次受到国家领导人及国外友人的接见,在全国、省市级各类大奖赛中屡次获奖,部分作品被国内外人士永久收藏。
在近40年间,致力于鲁砚的制作传统理论探索与研究,工艺美术雕刻技法全面,不断创新,运用自然,巧用金星、石彩、纹理等特点,造型奇特神秘,线条变化莫测,风格效果独具,形成了一种自己的艺术风格。
从小受家父木雕技术真传,1976年进厂后,先是有王全志老师启蒙指导,后来又到青岛工艺美术研究所跟从著名鲁砚专家、艺术大师石可先生学习刻砚,在经自己的刻苦努力,制砚技术不断长进,其刀法细腻,线条流畅,砚体布局合理,形成了一派自己的独特风格。
1977年—1979年,被原费县公社工业局、刘庄人民公社政府连年评为“全县先进模范标兵”。
1978年,金星石“松梅砚”刊登于大众日报。
1979年,“星月砚”被录入鲁砚谱。
1998年,“和平万岁”作品被选入国际泰山奇石大展奇石精谱中。
1999年,承包费县金星砚厂“琅琊羲之砚厂”。
1999年,制砚艺术参加《临沂新闻台》节目录制,并在山东多个频道播放。
2005年,作品“瓜瓞砚”被山东省档案馆永久收藏。
2006年,金星石砚厂被山东省赏石协会评为“理事单位”。
2006年,制砚艺术成就被编入“费县奇石志”。
2006年,事迹被大众日报“天下财富”一栏出版。
2007年,被临沂市经贸委评为“首届临沂市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2008年,被山东省文化产业博览会组委会评为“最杰出的二十位民间工艺大师”荣誉称号。
2008年,参加中国气象频道电视台《一方水土》栏目录制,并在全国各地播放。
2008年,金星石砚厂被临沂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企业家协会评为“临沂市企业文化与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2008年,被济南市民俗艺术馆聘为石砚艺术雕刻研究所所长。
2008年,此生情系“羲之砚”被《临沂日报》、《鲁南商报》刊登及发表。
2009年,被全国商务人员职业技能考评委员会评为“高级传统工艺师”。
2010年,被全国促进文化发展传统工程工作委员会评为“中华传统工艺大师”称号。
2011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赠“奖牌”、“感谢状”一枚。
2012年,被临沂市文广新局评为第四届非遗传承优秀展演。
2013年,被中国王羲之书画艺术研究院任定为“常务理事”、“研究员”。
2013年,被中国观赏石协会“第二次理事会”评为“中国观赏石协会理事”。
2013年,事迹《石头记》参加临沂电视台《公共频道》栏目录制。
2013年,被山东省经工集体联社、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山东省工艺美术学会授予“山东省首届工艺美术名人”称号。
2013年,被世界艺术家联合会评为“中国砚雕大师”称号。
2014年,被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鲁砚协会任命为“山东省鲁砚协会副会长”。
2014年,被山东省经信委、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工艺美术协会、学会评为“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
2014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厅、轻工集体企业联社评为“高级工艺美术师”。
2014年,被中国临沂书画暨艺术品博览会聘为“羲之杯”艺术品博览会评审委员会委员。
2014年,被临沂市文广新局评为“金星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技艺传承人”。
2014年,被费县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全县2014年百名创业创新标兵”荣誉称号。
2015年,被山东省旅游局评为“山东省民间手工艺制作大师”荣誉称号。
2015年,被山东省“鲁光杯”第四届工艺美术行业(工艺雕刻组委会)聘为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决赛评审委员会委员。
2015年,事迹及作品被编入由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费县史志办编辑《费县金星砚》一书。
2015年,琅琊羲之砚厂被山东省旅游局评为“山东省旅游产品购物研发基地”。
2016年,被临沂市文广新局评为2016年度“临沂市非物质保护优秀传承人”。
2016年,被中国工艺美术协会评为“第一届中国工艺美术行业优秀技艺人员”。
2016年,被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砚雕专业艺术委员会特聘为“艺术顾问”。
2017年,被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评为“第五届常务理事”。
2018年,金星石砚厂被费县旅发委、费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评为“十大旅游商品生产企业”。
2010年,《八仙巨砚》获得中国(山东)第二届工艺美术精品“神龙杯”精品奖“金奖”。
2010年,《日月同辉》获得第十一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国际艺术精品博览会“天工艺苑?百花杯”精品奖“优秀奖”。
2011年,创作的《四爱砚》获得第三届中国(山东)工艺美术精品暨家具博览会“宜景宜人杯”精品奖“金奖”。
2011年,创作的《四爱组合》获得第十二届中国杭州工艺美术大师作品暨国际艺术精品博览会上“天工艺苑?百花杯”精品奖“银奖”。
2012年,在临沂市第七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暨民间艺术展演中荣获“优秀展演”。
2012年,金星《弥勒——祁砚》荣获中国(长春)第七届民间艺术博览会艺术品百花奖“金奖”。
2012年,《日月同辉》获得第四届中国(山东)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上“宣景宜人杯”工艺美术精品“金奖”。
2012年,金星石《扶危济贫—济公砚》荣获第四届中国山东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神龙杯”工艺美术设计创新“金奖”。
2013年,金星石《宝珠砚》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第五届“宜景宜人杯”工艺美术精品“金奖”。
2014年,《星月砚》在第六届中国(山东)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上荣获“神龙杯”精品“金奖”。
2014年,《独步天下砚》在第六届中国(山东)工艺美术精品会上荣获“鲁绣杯”创新“银奖”。
2014年,金星石《财源滚滚砚》在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上荣获“神龙杯”创新“金奖”。
2015年,《三星砚》在第50届全国工艺品会上获得“金凤凰”创新设计奖“金奖”。
2015年,荣获“十二五”山东省工艺美术行业技艺文化传承优秀奖。
2016年,《八仙组合砚》在第17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作品暨手工艺精品博览会上获得2016“百花杯”精品奖“铜奖”。
2017年,《四爱套砚》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办的全国手工艺产业博览会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展“国匠杯”获“最佳创作”奖。
2017年,费县金星石砚厂被县总工会评为“费县工匠伯乐奖”。
2017年,被费县总工会评为“费县十大工匠”荣誉称号,“振兴费县劳动奖章”一枚。
高级工艺美术师
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
中华传统工艺大师
山东省民间手工艺制作大师
金星砚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会员
中国观赏石协会理事
山东省工艺美术协会第四届、第五届常务理事
山东省鲁砚协会副会长
刻石成砚,金星成名,一把刻刀,飞舞40年,削去岁月的风采,露出石的骨,砚的魂,大师的风采。